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公示 |
各位同学:
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试行),经本人自评、班级综合评价评议小组复评、学院复核终评等,现将2022-2023学年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共3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9月30日16:30前向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反馈意见,意见受理邮箱fanziying@nbu.edu.cn。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792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