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完善奖学金综合评定与荣誉奖评选机制,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我院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6]69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修订《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26〕70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修订《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
现将修订后的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6年9月5日—2026年9月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9月9日16:30前向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反馈意见,意见受理邮箱yangdandan@nb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7600462
附件一:《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二:《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