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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做好外国语学院 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10-17 14:46  



各位研究生:

为较好地完成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定工作,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发文稿)》(宁大政(2022)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 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参评条件和要求

(一)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好研究生按在校研究生数的10%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届以上(含一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数的3%;校团委和研工部另可推荐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6至10名。

(三)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当年个人荣誉奖的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受党内纪律处分

(4)寝室卫生学年总评不合格

其余条件参照《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发文稿)》(宁大政(2022)40号)。

三、名额分配

三好研究生获奖比例为10%,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比例为3%。参评对象为我院2020级、2021级学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2022年度我院三好研究生名额为33人,根据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如下:研201班5人,研202班5人,研203班5人,研211班6人,研212班6人,研213班6人。

我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为10人,学院集中评审。

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不可兼得。

四、评定流程

(一)各班须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和团支书为副组长,4名班委代表和4名同学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班级评审小组进行班内评审。

(二)研究生个人依据评定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班级评审小组;

(三)班级评审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基本资格审查;

(四)班级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参评人员名单、相关申请信息提交班级,根据比例名额通过召开班级会议以一定的民主程序推选班级候选人;

(五)班内评审结束后须评审小组审核并将评审结果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会议纪要》(附件3),提交学院负责老师。

(六)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结合评定办法,召开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拟获奖候选人名单。

五、评定时间和安排

(一)三好研究生申请:10月20日前研究生本人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提交给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开展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班级公示,10月25日下午18点前按附件2要求提交材料。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10月20日上午9:00到13:00(请勿提前或推迟)研究生本人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提交到学院106林老师处(考虑特殊情况不在学校的,可委托他人提交)。学院择定时间,开展公开答辩评审。

(三)11月上旬,学校组织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

六、材料上报及要求

(一)申请人须提交《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二)班级评审小组审核班级申请人材料,组织召开班级会议,以一定的民主程序按给定名额推举班级三好研究生拟获奖人选并公示。班级初评、审核及最终拟获奖名单等评奖全过程需记录在《会议纪要》(附件3)中。

(三)班长汇总所有班级内无异议的班级候选人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所有表格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不得擅自更改。班级汇总后填写《宁波大学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连同班级候选人的申请表材料一同提交给学院。

(四)所有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学院学工办106室林老师;所有个人电子版材料须以“奖项-申请人姓名-学号”为文件名;班级电子版材料须以压缩包的形式以班级名为文件名发送到linxiaoli@nbu.edu.cn。

七、评优说明

1.在学生申请基础上,确保材料真实,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

2.重视研究生“本人申请”这一环节,增强参与评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必须本人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按要求提交,凡到时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凡是班级已给定名额的奖项,需经班级内部公示、研究生班级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无异议后上交至学工办。研究生个人荣誉奖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 林老师 17858896612

办公地点:外语楼105室



附件:

附件1: 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细则

附件2:各类奖项评定所需材料

附件3:会议纪要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5: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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