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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发表高级别论文奖励办法
2012-03-28 08:28  

为切实加强外语学院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加快外语学院学科建设,强化教师研究生教学和科研的职责和质量意识,建立和健全研究生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与岗位聘任考核相适应的奖励制度,根据宁波大学外语学科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着眼学院发展,确保硕士研究生教学与人才培养、教学质量提高和促进学科建设的原则。

2)学术成果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分层次和分类别相结合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奖励起到标杆和榜样的作用。

3)奖励主要指在外语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刊物,特别是那些在申报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博士点能够使用的高级别论文(包括高级别奖项),重点奖励A、B类和外语类CSSCI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办、科研办、学工办组成的研究生科研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方向,将不同研究生分配到不同的学术沙龙小组。将常规的学术沙龙活动和科研论文结合起来。学术沙龙指导小组和研究生高级别论文奖励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卢植

副组长:于善志、王松林

成员:卢植、戚锦阳、于善志、王松林、段汉武、南佐民、张正军、倪志华

三、实施对象及奖励时间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时间在论文发表后,根据相关财务制度,每年3月份集中办理。

四、具体奖励办法

学院制定研究生奖励办法(附件1)。

五、其它

本奖励办法从公布之日起。

         外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

附件1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高级别外语类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项目

内容

数值

备注

论

 

 

文

A类

A类学术期刊

1.     国际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

2.     国际AHCI(艺术及人文学引文索引)期刊;

3.     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国语,当代语言学,现代外语;

4.     新华文摘(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论文                           

5千元

1.      本奖项仅授予我院全日制研究生。

2.      所奖成果,应为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范围内,并与其本人研究方向相符的学术研究成果。

3.      若第一署名单位不是宁波大学,或研究生合作者非本院教师,或研究生只作为外单位课题组成员之一,不在奖励范围。

4.      论文字数不低于3千字,书评类文章降一等级计算。增刊文章降一等级计算。

5.      A、B类学术论文为外语类核心期刊,增加20%。

以上界定有争议时,由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议。

B类

B类学术期刊

1.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语言学类);

2.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外国文学类)

3.     《日语学习与研究》; 

4.     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的理论版文章

3千元

C类

C类学术期刊

1、外语类本科高校学报

2、外语类学院主办的外语类学术期刊

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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