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顺利完成2025年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定工作,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参评条件和要求
(一)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院级以上党团活动,有获奖者优先。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有获奖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院两级研究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者优先;或在校院两级党团组织担任职务(党组织学生干部指院级党务干部和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团组织学生干部指团支部委员),考核优秀者优先;或在班级担任班委,考核优秀者优先。参评者须担任相应学生干部两学期及以上。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院级以上党团活动,有获奖者优先。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有获奖者优先。
(三)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当年个人荣誉奖的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受党内纪律处分
(4)寝室卫生学年总评不合格
其余条件参照附件1中的《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文件。
三、名额分配
三好研究生获奖比例为10%,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比例为3%。参评对象为我院2023级、2024级学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2025年度我院三好研究生名额为27人,根据不同年级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如下:
2023级学术型硕士三好研究生名额5人,专业型硕士三好研究生名额9人;2024级,学术型硕士三好研究生名额4人,专业型硕士三好研究生名额9人。统一由学院集中评审
我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为8人,学院开展线下集中评审。
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得。
四、评定流程
(一)研究生个人依据评定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至班长。
(二)班长整理填写汇总表(附件4),提交学院负责老师。
(三)学院根据各班提交的候选人名单安排答辩时间和场地,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开展线下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生工作负责人、学工办辅导员、其他文科性学院研究生代表组成。
(四)答辩分小组进行,小组答辩结束随即公布该组内所有同学成绩,并在答辩当天公布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拟推荐名单。
五、评定时间和安排
(一)三好研究生申请:10月12日前研究生本人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提交给班长,班长于10月12日中午12:00前提交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至nijiajie@nbu.edu.cn。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10月16日上午9:00-下午4:00(请勿提前或推迟)研究生本人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提交到学院106倪老师处(考虑特殊情况不在学校的,可委托他人提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将另行安排答辩以确定拟获奖名单。
(三)10月中下旬,学校组织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材料上报及要求
(一)申请人须提交《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二)班长汇总班级候选人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所有表格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不得擅自更改。班级汇总后填写《宁波大学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连同班级候选人的申请材料一同提交至邮箱。所有个人电子版材料须以“奖项-申请人姓名-学号”为文件名;班级电子版材料须以压缩包的形式以班级名为文件名发送到nijiajie@nbu.edu.cn。
(三)所有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学院学工办106室倪老师
七、评优说明
1.在学生申请基础上,确保材料真实,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
2.重视研究生“本人申请”这一环节,增强参与评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必须本人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按要求提交,凡到时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PPT制作可从综合能力涵盖的四个方面展开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行政性、社会性奖励、个人事迹被官方媒体报道、积极参加院级以上党团活动等;
(2)学习成绩情况。2023级研究生可不涉及学业成绩;
(3)参加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暑期社会实践等;
(4)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类有益身心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类赛事等。
建议PPT内容有实绩、有重点,避免平铺直叙,且涉及到的内容需为评奖学年。现场答辩还会从陈述能力,即逻辑性、条理性、重点突出性、时间掌控能力、语言表达流畅度与准确性、仪态仪表等方面评分。
PPT展示时长须控制在3分半以内,超时将在陈述能力部分扣除10分
总得分=综合能力*0.6+陈述能力*0.4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600462
办公地点:李达三外语楼106
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
附件2:各类奖项评定所需材料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