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外语学院记者团是外语学院分团委下属的学生社团,主要从事新闻报道及宣传活动。
第二条 在分团委指导下,为了更好的服务同学,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管理制度,提高运作效率,促进记者团团员素质的全面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记者团由我院在校本科生组成,要求热爱新闻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和新闻敏感性,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
第二章 成员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学生记者的权利:代表学院参加校内外有关新闻报道、采访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新闻培训活动;参加校内外相关评奖活动;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作为学生记者所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学生记者的义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院内各类新闻的采访与报道任务;每月完成两篇以上稿件,及时、高质量地完成消息、通讯、跟踪报道、深度报道及副刊稿件的采写工作;积极参加院刊栏目建设、专题策划及组稿工作;参加记者团组织的会议与各类主题活动;积极提出各种意见与建议;作为学生记者所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记者团管理办法
第六条 记者团每年在全院范围内统一招新一次,数目以记者团的需要为限。对通过笔试、面试的新成员给予“见习记者”的身份。在非统一招新时间内,鼓励通过自荐与推荐的方式申请加入学生记者队伍,经过团长、副团长、各部部长集体协商讨论通过,可以录用为“见习记者”。见习记者通过见习期的考核后方可成为正式记者。对正式记者实行全程淘汰制,在每学期初进行必要的裁员;记者团根据成员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并结合秘书部对成员表现的档案记录,每月由团长总结学生记者表现。对严重不能履行学生记者身份义务,及时给予除名处理。
第七条 记者团团长、副团长及各部部长每届任期为一学期,可以连任,同一职务任职不得超过三届。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三周内,新一届记者团组织机构的组建工作必须完成。团长、副团长、各部部长均由竞选产生,由分团委批准。评选标准坚持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相统一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低年级学生记者。
第九条 记者团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例会,对大学生记者团的近期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期工作进行部署和分配。同时举行不定期的各部门会议和部长会议。与会者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因特殊原因缺席者须向秘书部提前请假并递交假条,确有困难者可于会后补假。无故缺席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及时签到,会议中要做好笔录。
第四章 机构设置与职能
第十条 记者团实行团长负责制,设团长一名,对记者团的各项工作全权负责。
第十一条 记者团设副团长2名,协助团长工作,监督并指导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及团长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记者团下设秘书部、采编部、摄影部、拓展部,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秘书部,设部长一名。秘书部直接对团长负责,工作职责为:记者团有关会议记录与后期资料整理工作;记者团成员的档案整理与保存工作;学生记者业务考核的统筹记录工作,评选“星级稿件”;相关业务的文案工作;其他的相关事务。
第十四条 采编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组织院内各类新闻的采写和相关新闻题材的深度报道工作;
第十五条 摄影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独立完成新闻图片的创作工作,并配合文字记者进行新闻图片的摄制。
第十六条 拓展部,设部长一名,职能是进行以院刊与记者团的形象塑造工作为核心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院内外的各种活动;其他拓展业务。
第五章 奖励制度
第十七条 每月由秘书部组织进行“星级稿件”的评选,对受嘉奖的学生记者进行适当奖励;对院报、记者团有其他突出贡献者,给予特殊奖励;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记者,予以奖励,并协调学生管理机构予以量化加分。
第六章 培训制度
第十八条 记者团对成员的培训主要通过专题讲座和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由分团委老师或外请新闻专业人员在新闻的采访与写作技巧上予以指导。学生记者应坚持业务学习,加强经验交流。
第七章 附录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制定、解释、修改权属于外语学院分团委,经审定同意,方可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