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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010-09-16 16:38  

共青团宁波大学

 

外语学院工作委员会

 

宁大外院团字[2010]3号

 

关于召开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重要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学生,积极实践,开拓创新,自觉发挥新时期大学生的先进性,努力开创我院团学工作的新局面,经学院党政、分团委讨论,决定于2010年10月中旬召开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下附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一)。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候选人报名工作及代表产生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报名工作

1.报名对象

凡全院在读本科生均可报名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候选人的竞选。有意参选的个人须填写《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候选人自(推)荐表》(附件二)。

2.候选人的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素质,无任何形式处分;

2)具有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3.外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构成

外语学院分团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办公室正副主任各1名,组织委员2名(其中1名为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科研委员1名,政宣委员1名。外语学院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主席助理1名,办公室正副主任各1名,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生活部、体育部、信息科技部、外联实践部、治保纪检部各设正副部长各1名。(下附外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见附件三)

二、代表产生工作

1.代表的工作内容

向全院同学传达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工作进程,代表全院同学选举产生第六届分团委增补委员、第十一届学生会增补委员。

2.代表的基本要求

凡全院在读本科生均可被选举产生为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基本要求为:有较强的上进心,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有较强的参与意识。

3.代表的产生原则

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分别成立代表团,按学生总数的20%推选出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统一填写《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核表》(附件四)。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核组将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代表名单。

4.备注

现任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为本次会议当然代表,可不占用代表团名额。

 

 

附件:

附件一: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工作进度安排

附件二:《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候选人自(推)荐表》

附件三:外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四:《外语学院第十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核表》

 

相关附件下载.doc

 

主题词:双代会    选举    通知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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