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大外语团字〔2014〕11号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事、优秀新闻工作者评比通知
为引导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厚基础、高素质的大学生,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外语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事、优秀新闻工作者的评比。
一、各类荣誉具体评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当学年在各级团学组织(含社团)任职正副部长或在班级任职班长、团支书职务。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2、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行为。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4、认真组织班会或团日活动,所在班级或团支部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及工作。
5、所在寝室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优秀学生干事(助理)条件
1、当学年在学院内各级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等担任助理或干事(以正式任命公告为依据)。勤勤恳恳、乐于奉献,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圆满完成交与的任务,深受所在部门或组织肯定。
2、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行为。
(三)优秀新闻工作者
1、担任外语学院记者团成员。
2、积极参与新闻稿的撰写、新闻照片的拍摄;活跃于各个学院活动的现场。
3、组织承担新闻报纸的编排、团刊、专刊的制作。
4、所撰稿件被宁波大学新闻网、宁波晚报等大型报纸录用的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和名额:
1、优秀学生干部由学工办负责评选工作,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25%。
2、优秀学生干事主要由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评选工作,按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及社团联等各部门干事名额的30%比例评选。
3、院记者团可按照团内人数的15%评选院级优秀新闻工作者,条件参考学院记者团考核办法。
三、评选程序:
1、申请阶段:4月22日至4月25日,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向自己所在学生组织主席团提交申请;各班班长、团支书提交申请至wytuanzhishu@163.com.
2、评选阶段:4月26日至4月27日,团学社主席团按照其考核制度,给予申请者评分,按照指定比例给予名额。并在4月27日晚9点之前,当选者将申请表发送到wytuanzhishu@163.com;各班班长、团支书由外语学院团委组成评议小组,经行评议。
3、4月28日至4月30日名单将于外院学工网公示。
4、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5、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把握评选条件,注意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申请表.doc
共青团宁波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