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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外语团字〔2014〕7号宁波大学外语学院特色活动室管理条例
2014-03-27 11:00  

共青团宁波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大外语团字〔2014〕7号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特色活动室管理条例

为促进寝室文化建设,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外语学院自治委员会免费提供本部公寓8#100“沁心室界”导师阁、400“丽人之家”瑜伽室为活动场所,为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制定此条例。

一、瑜伽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18:30-21:30

                    周六周日13:00-21:30

二、导师阁、瑜伽室作为特色活动室可供学生组织班团活动等使用。

需要借用活动室请至少提前一天向自治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活动室使用申请表,交自治委员会。

联系方式:695495 刘同学 685502 方同学

三、凡来活动室参与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公共卫生,维护室内设施。

四、活动室内杂志书刊、器材不得私自带出,外借须提出申请。

五、活动结束请将器材等归位,打扫干净借用活动室,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请活动者积极配合,欢迎提出意见建议。

外语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外语学院特色活动室使用申请表

申请方

 

申请地点

 

申请时间

 

租借时间

 

活动名称

 

活动人数

 

是否有男生

 

自治委员会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外语学院特色活动室使用申请表(留自治委)

申请方

 

申请地点

 

申请时间

 

租借时间

 

活动名称

 

活动人数

 

是否有男生

 

自治委员会

意见

 

                     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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