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大外语团字〔2014〕7号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特色活动室管理条例
为促进寝室文化建设,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外语学院自治委员会免费提供本部公寓8#100“沁心室界”导师阁、400“丽人之家”瑜伽室为活动场所,为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制定此条例。
一、瑜伽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18:30-21:30
周六周日13:00-21:30
二、导师阁、瑜伽室作为特色活动室可供学生组织班团活动等使用。
需要借用活动室请至少提前一天向自治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活动室使用申请表,交自治委员会。
联系方式:695495 刘同学 685502 方同学
三、凡来活动室参与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公共卫生,维护室内设施。
四、活动室内杂志书刊、器材不得私自带出,外借须提出申请。
五、活动结束请将器材等归位,打扫干净借用活动室,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请活动者积极配合,欢迎提出意见建议。
外语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外语学院特色活动室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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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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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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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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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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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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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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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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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委员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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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特色活动室使用申请表(留自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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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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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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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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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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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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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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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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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委员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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