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大外院团字〔2016〕6号
关于开展2016年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成果
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6年度的学院专项考核及2016年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学术成果的工作量认定工作,现需统计2016年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论文发表及专利授权情况,相关要求如下。
一、成果类型
在校本、专科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授权。不包括会议论文及增刊发表论文。
二、工作流程
1、院内统计及审查。11月13日前,学院对院内学生发表论文情况进行统计及审查。并留存相关材料。
2、校级核对及公示。11月15日,学校对上报情况进行公示。
三、其他
1、文章或专利的第一作者必须为本科或专科学生;
2、文章统计时间为见刊时间,即文章发表于刊物的时间,SCI或EI收录文章为收录时间,专利统计时间为专利授权时间,即获得专利授权证书时间;收录文章或受理专利均不在统计范围内;
3、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图片以专利名称命名;
4、论文请确认是否为浙大核心期刊,浙大核心期刊论文需提供论文期刊电子稿或扫描件;
5、我校论文级别参照最新版期刊目录进行认定;
6、学院专项考核相关成果认定及教师工作量认定以本次统计为准,逾期教师工作量将于2017年底进行补录;
7、浙大核心期刊目录请见以下网站链接:http://libweb.zju.edu.cn/libweb/redir.php?catalog_id=42448
请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表格,于11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件的电子稿发至邮箱1594436791@qq.com。并同时登陆共青团工作管理系统,http://ndtw.nbu.edu.cn进行论文录成果录入。
未尽事宜,请联系郭梦阳(680465)。
附件:学院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统计表.xls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