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资助和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助学金相关文件,现将本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思想表现”和“文明守纪”无不合格项);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学年被认定为资助对象)。
二、捐赠助学金类别
(一)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
今年评定名额为2名,每生资助金额为5000元。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的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及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二)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
今年评定名额为3名,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为5000元。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的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及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评定程序
学校捐赠助学金采用网上评定的方式,流程如下:学生下载、填报符合要求的捐赠助学金申请表以及汇总表(见附件)→提交至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公示期满后,拟推荐人员在“本科生助学金”系统填报,学院按班主任审核-辅导员审核-院级审核程序。
学生要填写申请理由要坚持诚信原则,各层审核环节要根据评定条件,对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进行详实的调查和严格的审查,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和受助档次,完成审核。
四、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管理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类助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主动关心了解学生困难需求,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二)国家助学金与捐赠助学金可以兼得。
(三)退役复学学生可参评捐赠助学金。
(四)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每年学校会制作评定情况汇报感谢册送给捐赠方。要求每人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1000字左右;照片要求正面照、容貌清晰、衣着正式,以本人“外国语学院+姓名”命名;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姚锦华先生”,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朱英龙、朱英彪先生”。感谢信末写自己的姓名和写信日期。
学生感谢信(Word文档、仿宋3号)和个人照片(jpg格式、1M以上)以电子版形式上交,为确保照片与本人对应准确,感谢信文档与照片均以本人名字做好命名,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各学院进行检查审核,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应重新提供,最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五、监督与投诉
学院在助学金评定期间要设置接收学生咨询、投诉的信箱和电话,确保反馈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学生反馈问题。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院助学金评定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对受助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六、申报时间
(一)学生报名:请各位学生在10月18日15:00前完成捐赠助学金报名。纸质版交至李达三外国语楼106杨老师处或信箱(杨丹丹),用便利贴标注“XX助学金+班级+姓名”(例: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 英语231 张三);电子版发送至yangdandan@nbu.edu.cn,命名方式同纸质版。
(二)捐赠助学金感谢信和照片:请将文件命名为“姓名+XX助学金名称+感谢信”于10月27日15:00前将感谢信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dandan@nbu.edu.cn。
联系电话:87600462
办公地点:李达三外国语楼106
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捐赠助学金报送材料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