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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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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动态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9-16 14:37  



各班级:

为做好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5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动态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类型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分为特殊群体和其他群体两类。

(一)特殊群体

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

1. 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学院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认定程序

我院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将于9月16日启动。

认定的一般程序:学生本人申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初审→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确定→学生资助对象建档。具体流程如下:

(一)9月16-17日,学生线上申报。

线上:学生登陆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在“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系统应用中,自愿如实填写《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操作指南见附件2),老生同样须进入系统申请,无需重复提交佐证材料。

(二)班级评议+班主任审核+材料上交, 9月18-20日。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或班委(非资助对象)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认定评议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班级认定评议组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初步认定学生资助对象的类别,班长需将班级评议组评定结果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班级民主评议组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议核实,认定学生资助对象的类别,完整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3),与申请材料一起上交学院。评议完成后,由班主任登录“办事大厅-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系统审核通过学生的线上申请,提交至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三)学院公示,9月21-23日。

学院将对上交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复审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接受书面材料异议。公示无异议,学院提交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材料(申请、佐证、汇总、公示、自愿放弃声明等)给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核准。

三、注意事项

各班级应对认定工作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作学生资助对象认定:

1. 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在规定时间内补报的除外);

2. 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

3. 其他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要求的情形。

(二)符合资助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学生,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纸质版《主动放弃资助声明》(附件5)签字确认后学院存档,并将电子扫描件提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存档。

(三)纸质版《申请表》中的各环节必须为手写签字。

(四)《申请表》的核实除参考共享的大数据外,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如需深入了解学生困难情况,可通过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五)往年已被学校认定并获得相应资助,再次申请的老生,只需提交《申请表》,并进行书面承诺。

(六)享受各类资助的学生资助对象,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除全额退还资助金外还将取消其在校期间享受其他资助的资格,相关记录纳入当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当年非学业因素评定中文明守纪一项记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截止时间

请各班于9月20日11:00点前完成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各班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纸质版

1.附件1《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

2.附件3《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3.附件4《XX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

4.附件5《主动放弃资助声明》,

纸质版报送至李达三外语楼105。

电子版

1.附件1《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附件4《XX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学院汇总表》

3.附件5《主动放弃资助声明》签字确认后的电子扫描件(PDF)。

电子材料请以“例:英语221班+资助对象认定+共2人”方式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2281086140@qq.com。

主动放弃资助声明仅涉及符合资助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学生提交。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792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16日


附件【附件1: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系统使用指南.ppt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XX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主动放弃资助声明-模板.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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