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通过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审核,学院复核,现将2026-2027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已过,文件已撤回。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9月30日16:30前向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反馈意见,意见受理邮箱gezizhen@nbu.edu.cn。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792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