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通过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审核、学院复核,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动态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已过,名单已撤回。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9月28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9月28日15:00前向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反馈意见,意见受理邮箱yangdandan@nb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462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