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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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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26届本科生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12-25 17:13  

各本科毕业班同学:

为完善学生荣誉体系,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单独设立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具体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比例

本次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为学院单独设立的院级优秀毕业生,数量按照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0%名额评选(已推荐为省、校优的同学不再参与院优的评选)。

本年度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71人,其中英语专业40人,英语师范专业10人,日语专业13人,德语专业8人。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宁波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且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参评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学生须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认定为:大学体测总评成绩为及格及以上。第六条(四)大学期间获得以下奖项1次(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荣誉;学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级别奖学金。

以上体测成绩以12月10日前获得的为准,后续补测成绩不作为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依据。

三、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学生申报。12月24日前,学生根据个人条件、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填写相应材料, 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报由班级评审小组审核。由学院评审小组民主评议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二)学院评审并公示。12月25日至12月31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制定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核。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院级优秀毕业生,学院为院级优秀毕业生提供荣誉证书。

六、注意事项

1.毕业生报送材料要点:

【电子版】:

   班级文件名为:例英语221班+院级优秀毕业生材料。

①院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班级将所有申请学生汇总后填写汇总表。
②个人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放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命名(班级+姓名)。

    于2025年12月29日10:00前统一报送至邮箱2824897951@qq.com

   请大家注意文件命名格式!!!

【纸质版】院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院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

联系电话:87609792

联系人:葛老师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2824897951@qq.com


附件:

1、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院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外国语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pdf】已下载次
附件【院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外国语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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