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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个人荣誉】关于做好外国语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6-10-15 20:26  


各位研究生:

为顺利完成2026年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定工作,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参评条件和要求

(一)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院级以上党团活动,有获奖者优先。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有获奖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院两级研究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者优先;或在校院两级党团组织担任职务(党组织学生干部指院级党务干部和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团组织学生干部指团支部委员),考核优秀者优先;或在班级担任班委,考核优秀者优先。参评者须担任相应学生干部两学期及以上。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院级以上党团活动,有获奖者优先。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有获奖者优先。

(三)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当年个人荣誉奖的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受党内纪律处分

(4)寝室卫生学年总评不合格

其余条件参照附件1中的《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文件。

三、名额分配

三好研究生获奖比例为10%,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比例为3%。参评对象为我院2024级、2025级学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2026年度我院三好研究生名额为24人,根据各班人数比例分配,具体详见附件7。

我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为7人,学院开展线下集中评审。

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得。

四、评定流程

三好研究生:

(一)各班须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和团支书为副组长,4名班委代表和4名同学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班级评审小组。

(二)研究生个人依据评定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班级评审小组;

(三)班级评审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基本资格审查;

(四)班级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参评人员名单、相关申请信息提交班级,根据比例名额通过召开班级会议以一定的民主程序推选班级候选人(各班在评选推荐前需在班级公示评选方法);

(五)班内评审结束后须评审小组审核并将评审结果在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会议纪要》(附件3),提交学院负责老师。

(六)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结合评定办法,召开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拟获奖候选人名单。

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各班须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和团支书为副组长,4名班委代表和4名同学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班级评审小组。

(二)研究生个人依据评定条件,按要求提交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附件5)、评审表(附件6)和相关佐证材料至评审小组。

(三)评审小组审核相关同学参评资格、佐证材料等,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根据各班提交的候选人名单安排答辩时间和场地,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开展线下评审。

五、评定时间和安排

(一)三好研究生:10月17日12:00前研究生本人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提交给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开展资格审核工作,10月19日前完成推荐和班级公示,各班10月19日16:00点提交相关材料。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10月17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学院评审小组将另行安排答辩以确定拟获奖名单。

(三)10月中下旬,学校组织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材料上报及要求

三好研究生:

10月19日下午16点前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拟推荐同学的《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班级发送的电子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将文件名“XXX班-具体文件名”发送到邮箱2824897951@qq.com,个人的的申请表命名:三好研究生-张三-学号,纸质材料提交至李达三外语楼105。

优秀研究生干部:

10月17日上午11:00前提交①《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②《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4)、《外国语学院2026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附件6:)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824897951@qq.com,压缩包命名:优秀研究生干部-张三-学号。纸质版材料在10月19日前提交至李达三外语楼105葛老师处。

七、评优说明

1.在学生申请基础上,确保材料真实,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

2.重视研究生“本人申请”这一环节,增强参与评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必须本人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按要求提交,凡到时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优秀研究生干部采用PPT汇报展示的形式,可以参考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行政性、社会性奖励、个人事迹被官方媒体报道、积极参加院级以上党团活动等;

(2)学习成绩情况。2024级研究生可不涉及学业成绩;

(3)参加科研、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暑期社会实践等;

(4)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类有益身心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类赛事等。

(5)学生干部履职情况

建议PPT内容有实绩、选重点、突出内容汇报展示。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609792

办公地点:李达三外语楼105

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

附件2:各类奖项评定所需材料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1: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附件.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各类奖项评定所需材料.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会议纪要.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6:外国语学院2026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7:外国语学院2026年三好研究生名额分配.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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