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的要求,为更好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0元。
二、追加名额
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外国语学院名额为1名。
三、评定办法
具体评选资格、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参照学校今年9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要求执行。学院拟推荐获评第一批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评选结果有效,不参加此次评选。
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从第一批候选人中依次递补,现将2023-2024学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四、报送要求
1.拟获奖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至李达三外语楼105。
注:学生国家奖学金采用先线下申报,审核通过后线上填报的方式,各学院在个人申请材料后及时打印(双面打印,限1页)并签字盖章。使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五、注意事项
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792
投诉邮箱:gezizhen@nbu.edu.cn
办公地点:李达三外语楼105办公室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