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院奖项设置
1.国家励志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18名 |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每人6000元 | 47名 |
3.捐赠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方逸华奖学金 | 每人8000元 | 1名 |
董玉娣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9名 |
4.退役复学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比例 |
特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5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宁大政〔2024〕49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大政〔2024〕49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3.退役复学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大政〔2021〕43号《宁波大学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组织领导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学工办负责实施,各专业/班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班级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专业/班级和学院二级公示制度。
六、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11日前,学生进行申报、专业/班级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在专业/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专业/班级统一交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至学工办105(须有签字)。
2.10月12日,学工办对各专业/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系统审核通过,并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注: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2024学年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2023-2024学年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二)捐赠奖学金、退役复学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11日前,学生进行申报、专业/班级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在专业/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须有签字)纸质版、《学院申报奖学金汇总表》、《宁波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捐赠奖学金感谢信报送至学工办105。
2.10月12日,学工办对各专业/班级报送的捐赠奖学金、退役复学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组织学生系统申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系统审核通过,并报送学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七、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23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23—2024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2.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每位学生获评奖学金不超过2项(不含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八、评奖工作补充说明
1. 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每人须书写一封致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感谢信,由班级审核修改后以电子稿形式送交学工办(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称呼详见《捐赠奖、助学金捐赠人(单位)一览表》)。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杜绝抄袭重复的情况出现。
2. 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每人须交一张电子版4寸正面生活照,由专业/班级统一以电子形式送学工办。
3. 学生感谢信word版和照片均命名为“XX奖学金+姓名+学号”,不得将照片贴在word文档里,专业/班级须按捐赠奖学金的种类分别用单独文件夹存放,最后将专业/班级所有文件夹放到一起压缩成压缩包,发送至2281086140@qq.com。
4. 捐赠奖、助学金捐赠人(单位)联系一览表
名 称 | 捐 赠 人(单位)称呼 |
方逸华奖学金 | 邵氏基金会 |
董玉娣奖学金 | 李景芬小姐 |
九、材料报送方式
办公地点:李达三外语楼105
联 系 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792
联系邮箱:2281086140@qq.com
附件: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附件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