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2024版)》,经本人自评、班级综合评价评议小组复评、学院复核终评等,现将2023-2024学年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共3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9月28日16:30前向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反馈意见,意见受理邮箱nijiajie@nbu.edu.cn。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462
公示期已过,文件已撤回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