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申报本科生2023年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现将相关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目前在内地的全日制港澳台学生(本科生)。目前尚在境外且 10 月底无法返回的学生不参评该奖项;延长毕业学生及大一新生原则上不参评该奖项。
二、名额分配
我院名额5名(本科生)。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港澳台学生本人于11月24日下午3点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上交学院。
学生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
(3)身份证件或护照复印件;
(4)健康证明;(出入境时的健康证明,若无则无需提供)
(5)推荐信(长期进修生除外)。
报送要求 |
材料名称 |
纸质材料 (一式两份) |
学生个人《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
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身份证件或护照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
《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2) |
电子材料 (发至邮箱2281086140@qq.com) |
学生个人《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
《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2) |
2.学院考查、推荐:
学院负责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并报送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至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3.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本科生申请材料,拟定推荐参评名单,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结果报送宁波市教育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陈老师
办公地点:李达三外语楼106
办公电话:87600462
邮箱:2281086140@qq.com
附件:
1.《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