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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以及退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6-10-12 14:40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6〕69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以及退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校奖项设置

1.学校奖学金

类 别

奖学金金额

获奖学生比例

特等奖学金

每人5000元

1%

一等奖学金

每人2000元

2%

二等奖学金

每人1000元

6%

三等奖学金

每人500元

18%

2.捐赠奖学金

类 别

奖学金金额

获奖学生名额

方逸华奖学金

每人10000元

1名

董玉娣奖学金

每人3000元

9名

毛子水先生清寒优秀奖学金

每人2000元

1名

3.退役复学奖学金

类 别

奖学金金额

获奖学生比例

特等奖学金

每人5000元

无名额限制

一等奖学金

每人2000元

无名额限制

二等奖学金

每人1000元

无名额限制

三等奖学金

每人500元

无名额限制

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的工作表1、工作表2。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学校奖学金及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6〕69号)(附件2)。“董玉娣奖学金”各专业各1个名额,2023级、2024级英语专业另共享1个公共名额,学院将在申请学生中依据综合测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若各专业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则将该专业名额纳入公共名额,依据综合测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退役复学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大政〔2021〕43号《宁波大学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

四、组织领导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学工办负责实施,各专业/班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班级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专业/班级和学院二级公示制度。

六、评选日程和报送材料

(一)学校奖学金评选日程

学校奖学金流程:提交申请表和汇总表给班长→班级审核是否符合申请奖项申请条件→汇总符合条件同学提交的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学院依据各专业名额和申请学生综测分数排序→公示拟推荐同学→获评同学提交申请表并在系统发起申请对应奖项。

1.10月15日16:00前,学生根据自己可申报的最高奖项填写《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和《学校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班级审核是否符合各类奖项要求条件,确定初评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送材料至学工办。此阶段切勿在系统上申请,待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再根据公示获评的奖学金类别线上申请。

电子版报送材料:学生提交《学校奖学金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给班长汇总。班长以“班级+学校奖学金汇总表”的格式命名(例:英语231学校奖学金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257295288@qq.com。

纸质版报送材料:待学院公示获奖名单后,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获奖同学的《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学工办106。班长以“班级+学校奖学金”的格式用便利贴标注(例:英语231学校奖学金)

2.10月16日-22日,学工办对各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专业内综测排名排序,拟定学校奖学金推荐名单,并报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审核,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根据公示获评的奖学金类别线上申请,学院系统审核通过,并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二)捐赠奖学金、退役奖学金评选日程及报送材料

1.10月15日16: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上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申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学工办106,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此阶段切勿在系统上申请,待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再根据公示获评的奖学金类别线上申请。

2.10月16日-22日,学工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捐赠奖学金、退役复学奖学金推荐名单。学工办对捐赠奖学金、退役复学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发起申请,学院系统审核通过,并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3.11月上旬,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各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并发文公布。

捐赠奖学金报送材料(附件4):纸质版《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宁波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及佐证材料。

退役复学奖学金报送材料(附件5):纸质版《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学校奖学金汇总表》及佐证材料。

上述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以“XX奖学金+班级+姓名”(例:捐赠奖学金 英语231 张三)的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yangdandan@nbu.edu.cn。纸质版材料以同样命名格式用便利贴标注。

七、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所有奖学金均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才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发起申请,未在公示名单里的一律退回。

2.学生申请阶段中,一个奖学金项目对应一份《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请勿在一个申请表里填报多个奖学金项目。

3.学校奖学金请申报自己符合条件的最高奖项,学院对学生申报资格复查后,会先对特等奖排序,特等奖落选的进入申请一等奖的学生名单,一等奖落选的进入申请二等奖的学生名单,依次类推。

4.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25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25-2026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根据转专业时间确定参评单位: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转专业,在新专业所在学院参评;第二学期开始后转专业,在原专业所在学院参评。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评比奖学金,具体评比原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

5.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捐赠类奖学金与乐歌创新创业奖学金不可兼得;每位学生获评奖学金不超过2项(不含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八、评奖工作补充说明

1. 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每人须书写一封致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感谢信,由班级审核修改后以电子稿形式送交学工办(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称呼详见《捐赠奖、助学金捐赠人(单位)一览表》)。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杜绝抄袭重复的情况出现。

2. 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每人须交一张电子版4寸正面生活照,由专业/班级统一以电子形式送学工办。

3. 首先,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须将学生感谢信word版、正面生活照以及存放二者的文件夹均命名为“XX奖学金+姓名+学号”(命名格式示例:方逸华奖学金 张三 2300000001),注意不得将照片插在word文档里。其次,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须将上述文件夹提交至专业/班级,专业/班级须按捐赠奖学金的种类分别用单独文件夹(命名格式示例:沈式奖学金,2人)存放各捐赠奖获得者文件夹。最后,专业/班级将所有文件(命名格式示例:英语231,3人)打包压缩后发送至yangdandan@nbu.edu.cn。

4. 捐赠奖、助学金捐赠人(单位)联系一览表

奖学金项目

捐赠人(单位)称呼

方逸华奖学金

邵氏基金会

董玉娣奖学金

李景芬小姐

毛子水先生清寒优秀奖学金

郁祚延先生

八、材料报送方式

办公地点:李达三外语楼106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462

联系邮箱:yangdandan@nbu.edu.cn


附件:

附件1: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退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奖学金评定文件

附件3:学校奖学金报送材料

附件4:捐赠奖学金报送材料

附件5:退役复学奖学金报送材料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1: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退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奖学金评定文件.zip】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学校奖学金报送材料.zip】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捐赠奖学金报送材料.zip】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退役复学奖学金报送材料.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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