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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5-10-15 13:15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院奖项设置

类  别

奖学金金额

获奖学生名额

特等奖学金

每人5000元

6

一等奖学金

每人2000元

13

二等奖学金

每人1000元

40

三等奖学金

每人500元

120

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详细评选条件参看宁大政〔2024〕49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1.特等奖学金(含同等级的方逸华奖学金)

本学年综合排名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12%,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2.一等奖学金(含同等级的捐赠奖学金)

本学年综合排名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15%,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3.二等奖学金

本学年综合排名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5%。

4.三等奖学金

本学年综合排名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40%。

若各专业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学院将各专业人数比例以及申请情况统一调配。

四、组织领导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学工办负责实施,各专业/班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班级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班级和学院二级公示制度。

六、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17日14点前,学生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班级审核是否符合各类奖项要求条件,确定初评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送材料至学工办。

电子版材料: 学生提交学校奖学金汇总表给班长汇总。班级汇总表命名:例2022级英语1班学校奖学金汇总表。班长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1443376137@qq.com。

纸质版材料: 待学院公示获奖名单后,以班级为单位将获奖同学的申请表提交至学工办105。

2.10月17-23日,学工办对各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专业内综测排名排序,拟定学校奖学金推荐名单,并报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审核,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根据公示获评的奖学金类别线上申请,学院系统审核通过,并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七、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24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24—2025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2.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每位学生获评奖学金不超过2项(不含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李达三外语楼105

联 系 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87609792

联系邮箱:1443376137@qq.com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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