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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通知
2011-04-19 14:34  

为支持宁波大学创业团队的健康发展,培养我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增强他们的创业能力,并将优秀企业文化引入校园,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第三届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宁波大学创业指导中心所属创业团队、院级创业团队、网络虚拟营销团队(需具备一定信用等级,具体资格由创业指导中心审核)。

二、评定细则

评定内容按照如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1、组织建设,参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分工明确、团队成员思想上进、团结协作,团队人员配比合理。

2、工作机制,参评内容包括: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经营定位恰当,有市场需求,每次活动有提前调研和实施方案,计划、总结工作到位,团队规章制度健全,和校创业指导中心定期沟通。

3、工作业绩,参评内容包括:年度实现明显创收(有详细财务报表),校内外影响较大,得到相关媒体报道,未影响课程学习,得到有关部门表扬。

4、硬件环境,参评内容包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内部物品摆放合理,氛围符合经营内容,保持卫生整洁,无安全隐患。

三、基金额度及奖项分布

华夏创业奖励基金每年总支出10万元,一等奖1个,奖励1.5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1万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5千元;鼓励奖若干个。

四、评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院级创业团队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在校就业信息网“创业指导-华夏基金”下载),经审核后,向创业指导中心提交参评材料(清单附后),创业指导中心所属团队、网络虚拟营销团队直接向创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书面版、电子版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5月5日-5月10日)

2、各申请团队对照细则进行自评(自评表格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5月11日-12日)

3、创业指导中心汇总、整理参评材料,组建专家评审团;(5月13日-14日)

4、创业指导中心向各评审专家送交团队评审材料;(5月17日-18日)

5、所有评审专家集中评审,确定校评成绩;(5月19日-21日)

6、根据自评、校评成绩,确定获奖名单,并在校内相关媒体上公示;(5月24日-25日)

7、确定最终获奖名单;(5月26日)

8、学校对获得奖励基金的创业团队在全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及物质奖励。(5月底)

五、联系方式

本次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创业指导中心组织及解释,办公地点:黄庆苗楼209,联系电话87600777,联系人:王晓申,邮箱:wangxiaoshen@nbu.edu.cn。

 

 

 

                   

 

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团队提交材料清单

 

 

1、团队简介(创业历史、业务情况)

2、团队机构建设及现有主要创业人员情况

3、团队工商、企业注册材料复印件

4、团队(个人)媒体报道复印件

5、团队(个人)年度获奖证书复印件

6、团队主要成员上学期成绩表

7、团队上年度收益报表(需附详细财务报表)

8、团队发展历史介绍(只需院级团队提供)

9、团队表现证明(院级团队、网络虚拟营销团队所在学院开具)

10、团队指导老师

 

要求:

1、以上材料需要用A4纸打印,用夹子装好,封面上统一标志为“***团队华夏创业奖励基金参评材料”。

2、杜绝彩打(个别特殊材料除外),请各团队注意节约。

3、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过期取消参评资格。

4、提交信息真实可靠,严禁造假!

5、个别材料团队不具备,则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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