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创业,哪些人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51号)规定:自2011年起,将在宁波大市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宁波户籍或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都纳入到创业扶持范围,享受我市推出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在校生和毕业生在鄞州�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区和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以享受一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