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各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保证2018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项目、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有序地开展,学院将于11月2日对各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获得2018年SRIP立项、2018年新苗立项、2018年大创立项所有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方向。
三、检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立项负责人组织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新苗、大创项目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的学生科研项目,上传中期检查报告书(PDF版)。
(三)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或适当核减项目资助经费:
1、中期评估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立项规定的相关进程完成同期主要任务和指标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或提供的中期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
5、专家认为立项的条件已不存在或课题已无开展必要。
四、检查进度安排
1、各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SRIP项目填写附件一,新苗、大创项目填写附件二),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至外语楼1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专用邮箱fflcxcy@163.com,命名为: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截止时间:11月2日16:00。
格外注意:新苗、大创项目需在网上办事大厅的学生科研项目,上传中期检查报告书(PDF版),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三。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项目进行书面中期检查,专家组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费的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方向等进行评估打分,产生中期检查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并上报学校。
3、原则上,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需要形成如论文初稿、实物发明模型、社会调研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五、检查结果处理
中期检查情况将在学院内、学校内进行公示,请各项目严格要求,细致落实,对在科研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
未尽事宜,请联系
学工办 赵雪晴 87600323
附件:1.宁波大学2018年SRIP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宁波大学国家级、省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新苗、大创中期检查报告书网上提交操作流程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