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大外院团字〔2018〕4号
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8年度SRIP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配合我校“双一流”高校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科研项目促进知识学习、锤炼意志品质、激发创新思维的作用,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加强本、专科学生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10〕176号)的相关精神和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整体部署,2018年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tud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rogram,下文简称校级SRIP)项目的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在教师指导下申报本项目课题。
二、项目类型
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申报);
2.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 科技发明制作。
注:创业类项目不在校级SRIP中立项。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需经学院、学校两级评审。
1. 学院评审
外国语学院可推荐宁波大学2018年度SRIP项目共22项,其中重点项目9项,一般项目13项,研究生主持的项目不超过3项。项目负责人已承担2017年度SRIP、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等校级科研项目,暂不受理;
宁波大学2018年度SRIP项目原则上在外国语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拟立项项目中推选。(附件1:外国语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拟立项项目名单)
推选流程:
3月5日(周一),学生向学院提交《外国语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2)和《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不申请2018校级SRIP的项目无需填写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上交至外院学工办(外语楼106办公室)彭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邮箱:fflcxcy@163.com
3月6日-8日(周二-周四),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书面材料评审。
3月9日(周五),项目答辩会。最终成绩由书面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组成。
3月12日(周一),根据综合考量,学院公示校级SRIP项目22项,并确立最终院级立项名单(附件一为拟立项名单,非最终名单),确定院级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
3月13日前,校级SRIP项目(22项)负责人需在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ehall.nbu.edu.cn)--团委--学生科研项目中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其中,卡号为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务必填写正确。
2. 学校评审
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18年度校级SRIP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
四、注意事项
按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2018年立项的SRIP重点项目,将作为2019年新苗人才计划的主要推荐项目,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学院重点推荐项目的成员组成。
五、相关要求
1. 宁波大学校级SRIP项目参与研究人员不得多于5人,指导老师不多于2人。
2. 2018年度SRIP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若确因研究需要,需延长时间的,需在申请表中注明,但一般不得迟于2019年9月结题。
3. 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需发表一篇及以上相关研究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
4.项目负责人已承担2017年度SRIP、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等校级科研项目,暂不受理;
5. SRIP项目经费在项目验收结题完成后,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资助标准给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发放经费补助;考核不合格项目,不予以资助。
6. 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请参见《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办法(修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彭湖,87600323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小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