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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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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选拔宁波大学第十一批优秀大学生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2019-04-09 15:55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拓展大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社会工作技能,增强社会责任感,我校近期将开展宁波大学第十一批优秀大学生校内挂职锻炼选拔工作,向全校招募优秀学生,参与校园管理服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报名参加挂职锻炼活动的大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二及以上(含大二)本科生,研一以上(含研一)研究生;

2、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善于沟通,有团队精神,曾至少一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功底扎实,学习积点分为正,学有余力;

5、课业负担不宜过重,有一定的空余时间从事挂职工作;

6、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能吃苦耐劳;

7、有突出特长或技能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设置

挂职锻炼学生将主要以管理服务机构挂职锻炼的方式,协助和配合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包括文书写作、档案管理、组织协调、网络维护、信息采编以及挂职岗位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如协助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等,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一。

三、选拔、挂职时间

挂职锻炼学生的选拔工作由团委牵头,计划在4月初完成。

2019年校内挂职期限为一年,今年将于4月开始工作,持续到次年1月。日常挂职时间可安排在双休日及日常课余时间,每周至少保证2个工作日到岗,尽量不与正常的学习时间相冲突。未经挂职单位及团委允许,学生不得提前结束挂职。

四、管理考核及激励措施

挂职锻炼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团委、学工部以及学生所在挂职单位共同负责。团委、学工部负责对挂职学生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挂职学生的工作考核由团委负责牵头,学生挂职单位具体负责。

挂职锻炼大学生将定期举办挂职交流沙龙;可参加团委统一组织的学生干部培训;团委将定期以交流的形式对挂职锻炼学生情况做一个了解;挂职完成后,经挂职所在部门出具考核意见,考核合格后,可获得一个素质学分,并由团委统一颁发挂职证明;挂职期间,学生可获得相应工作补贴。

五、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阶段(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1日)。报名学生请在4月11日下午14点前,将推荐表(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ffltuanwei@nbu.edu.cn,于4月11日下午14点前将纸质版上交至学院106办公室,由学院团委进行初审。

2.学院推荐阶段(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2日)

3.选拔阶段。4月中,校团委统一组织面试,开展校内挂职大学生选拔工作。


附件: 1.2019年学校各单位挂职锻炼岗位人员需求计划

2.宁波大学优秀大学生校内挂职锻炼推荐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19年4月3日


附件【附件1:2019年学校各单位挂职锻炼岗位人员需求计划.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宁波大学优秀大学生校内挂职锻炼推荐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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