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
科研类和调研类项目需公开发表一般类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被校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或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其他科研大赛(注:指项目参赛并获奖,非个人在学科竞赛中获奖)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创业类项目需完成工商注册,或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或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附件2: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院106学工办。
三、注意事项
1、汇总表中统计的各类信息务必准确。
2、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结题,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填写《附件3: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科研创新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延期申请。
3、结题报告书面材料上交地点:外语楼106学工办,上交时间:12月30日,书面材料清单:1)结题报告;2)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封面上写上班级、学号、姓名、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至fflcxcy@163.com,电子材料清单:1)结题报告;2)论文图片压缩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如有疑问,请联系:87600323。
附件1: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汇总
附件2: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科研创新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