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同学:
为完善学生荣誉体系,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要求与学院实际,设立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具体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比例
本次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为学院单独设立的院级优秀毕业生,数量按照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0%名额评选(已推荐为省、校优的同学不再参与院优的评选)。
本年度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8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
专业 | 毕业班人数 | 推荐院优名额 |
英语语言文学 | 16 | 3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9 | 4 |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 3 | 1 |
德语语言文学 | 2 | 0 |
日语语言文学 | 7 | 1 |
翻译学 | 4 | 1 |
英语笔译 | 65 | 13 |
英语口译 | 10 | 2 |
日语笔译 | 10 | 2 |
总计 | 136 | 27 |
备注:
1.各专业建议推荐名额根据各专业毕业人数按规定比例进行初次分配;
2.各班按建议推荐名额分别对院级优秀毕业生实行推荐;
3.如专业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建议推荐名额,学院将统一进行二次分配。本次剩余的1个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将在符合条件的学术型硕士中根据排序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4.最终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议出学院拟推荐名单。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思想素质
1.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若毕业前所在寝室卫生月度总评不合格、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各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2.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班、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中起带头作用。
(二)学业表现
参评院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或国家奖学金1次及以上(不含新生入学当年获评奖学金);
2.获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同时须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的“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荣誉1次及以上、作为研究生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2次及以上,以及其他学院认定的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1次及以上;
3.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以上奖项为申请人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不纳入研究生期间综合评价总成绩计分中。
评选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申请人在满足申请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将依据研究生期间的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序推荐,得分高者优先。
研究生期间综合评价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S总 = S1*0.3+S2*0.3+ S3*0.4
(注:S1,S2,S3均为各模块折后分,各模块最高分为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参评研究生中该模块的最高分值)。如有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间获得符合“科研能力赋分原则”且以往未认定的材料,请及时提交班级评议小组,并参照《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2024版)》赋分。
三、评选程序和日程
1.学生申报。12月31日前,学生根据个人条件,分别填写登记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综合测评(总)”文件夹中的附件2并发给班级负责人。所有电子版登记表命名统一为“原文件名-专业-学号-姓名”,例“附件1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3110513XX-某某某”。未按命名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视为无效申请,过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请。加分佐证材料只提交2025年9月1日至12月25日获得符合“科研能力赋分原则”且以往未认定的材料;S1和S2成绩以往年归档材料为准,由班级评议小组核实,不再重新认定新材料。
2.班级复核。1月1日至6日,班级综合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研究生期间综合测评总分进行内部审核、评定、公示(请各二级学科专业统一核分标准,按推荐名额实施联评)。审核完毕后,各班长汇总本班公示无异议后的拟推荐申请人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顺序排序)和复核无误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总)”文件夹中的附件3。
3.学院审核、公示。1月7日至10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以及研究生期间的综合评价总成绩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在学工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要点:
各班长上报材料时须将
(1)学生申报表(附件1);
(2)学院汇总表(附件2);
(3)“研究生综合测评(总)”文件夹中的附件3。
于1月6日16点前打包发到nijiajie@nbu.edu.cn(压缩包名称统一为“2025年研究生院优-研22X班”);各班级所有申请人纸质版材料(只需提交附件1的申请表+一份佐证材料)须各班长按电子版汇总表顺序整理并于1月8日16点前交至外语楼106室。
2.2025年度获得的学业奖学金、荣誉奖等证书可在风华宁大-云证明平台在线下载,国家奖学金等未发放的证书,请班长收集参评同学的纸质说明后,统一到学院加盖学院公章证明。
3.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院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
4.学院学工办负责各班评选活动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选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与投诉。
联系电话:87609792/87600462
联系人:倪老师
投诉邮箱:nijiajie@nbu.edu.cn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