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寝室文化氛围,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宁波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24-2025学年 ‘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开展外国语学院2024-2025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本科生寝室
二、评选时间
2025年11月-12月
三、评选类别及数量
“文明寝室”评选分“样板寝室”与“特色寝室”两个大类,其中学校划分至学院的“样板寝室”名额为2个,“特色寝室”名额为3个。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寝室成员关系融洽,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包容、理解、帮助;
3.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
4.寝室卫生状况良好,2024-2025学年寝室卫生无月度不合格记录。
(二)“样板寝室”评选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参评寝室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寝室制定公约并落实卫生值日制度;成员关系融洽,定期开展集体活动;全体成员积极进取,主动参与校内外文体活动,彰显良好精神风貌与团队协作精神,体现文明、和谐、向上的寝室文化。
(三)“特色寝室”评选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单项条件之一:
1.党员寝室:全体成员均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霸寝室:全体成员上一学年GPA均列专业前30%,并获得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全体成员均获得2026级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3.创业寝室:全体成员均有创业经历或积极参与创业相关活动,寝室创业氛围浓厚;
4.科研寝室:全体成员均参与过科研创新活动(如学科竞赛、SRIP项目等)并取得一定成果;
5.学生干部寝室:全体成员均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6.其他特色寝室:全体成员均热心参与公益实践、理论宣讲等,有突出表现或有其他特殊经历。
五、评选程序
(一)寝室申请(11月12日前):拟参评寝室根据实际表现,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340115780@qq.com;
(二)学院初评(11月19日前):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日常管理记录与学生反馈情况,组织开展初评工作,确定推荐寝室;
(三)结果报送(11月26日前):获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学校审核(12月上旬):学工部会同相关单位对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适时予以表彰及发放荣誉证书等。
注:2024级同学所在寝室须回到阳明学院参评,转专业同学需回到原学院参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老师;
邮箱:nijiajie@nbu.edu.cn;
地址:李达三外语楼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