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和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模式建设,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联动网络,切实发挥心理委员、寝室长在思想引领、服务同学和心理健康教育中的桥梁纽带与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向上、和谐共融的社区育人环境和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根据《宁波大学寝室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学工〔2025〕10 号和《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寝室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启动2024-2025学年“优秀寝室长”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2025学年担任寝室长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数量
名额不超过学院寝室长总数的5%。本次评选,学院分配到的“优秀寝室长”名额为19个;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担任寝室长一学年及以上,认真履行职责,具备强烈的责任心。积极落实“五报”要求,主动参与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3.所在寝室全体人员本学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包含因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晚归不归受到通报等);
4.所在寝室2024-2025学年寝室卫生无月度不合格记录;
5.积极组织寝室文化建设,带领成员制定并践行寝室公约,寝室氛围良好;
6.2024级寝室长需回到阳明学院参与评选。
四、材料要求
1.2024-2025学年担任寝室长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填写附件2《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寝室长年度工作考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给各班生活委员,命名方式为xxx寝室+寝室长姓名+考核得分;
2.各班生活委员审核班级寝室长提交的佐证材料,并填写附件3《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寝室长年度工作考核汇总表》,将本班级各寝室长提交的电子版考核表+佐证材料+本班考核汇总表,本科生打包发送至1090105141@qq.com,研究生打包发送至2046350477@qq.com,命名方式为xxx班级+寝室长年度考核;
3.内容应如实展现拟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与工作事迹;
4.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杜撰,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11月7日前):拟参评人员根据本人实际表现,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附件2《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寝室长年度工作考核表》;
2.班级初评(11月13日前):各班生活委员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日常管理记录与同学提交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开展初评工作。
3.学院复核(11月20日前):本科生寝室由权益服务部复核各班提交的寝室长名单及考核分数;研究生寝室由研究生会生活部复核各班提交的寝室长名单及考核分数。
4.学院报送(11月26日前):“优秀寝室长”获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校。
5.学校审核(12月上旬):学工部和研工部会同相关单位对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适时予以表彰。
联系人:倪老师
办公地址:李达三外语楼106
联系电话:87600462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