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宁波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请假及外出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24〕3号)和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管理细则,结合6月份晚归、未归检查结果,李**同学存在外出安全问题,给予院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希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特此通报。
序号
姓名
班级
违规事由
1
李**
研223
寝室未归,离校未请假。按文件第二十四条,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席或未销假者,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外国语学院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