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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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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学生科研创新项目(SRIP)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10-22 20:35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科研团队及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学生科研创新项目(SRIP)顺利有序地开展,学院将于10月下旬开始对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学生科研创新项目(SRIP)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3.2023年科研创新项目(SRIP)立项。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方向。

三、相关要求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项目,取消立项资格及后续经费资助:

1.中期评估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立项规定的相关进程完成同期主要任务和指标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或提供的中期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

5.专家认为立项的条件已不存在或课题已无开展必要。

四、检查程序进度安排

1.2023年10月22日,发布通知。

2.2023年10月30日前,上交中期检查材料。请各位同学整理好中期检查表及阶段性成果等材料,于10月28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稿(包括附件中的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性成果佐证等材料)以“2023年大创/新苗/SRIP中期检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linxiaoli@nbu.edu.cn。

3.2023年11月5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学院对2023年所有大创项目、新苗项目、SRIP项目进行评审,依据学生填写的中期检查检查报告书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方向等进行评估打分,产生中期检查检查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

(四)2023年11月7日前,学院公示。

(五)学院检查不合格项目将给予预警,由学院监督项目开展情况并进行后续的检查工作。

五、其它

1.原则上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需要形成如论文初稿、实物发明模型、社会调研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2. 学校将举办学生科研项目成果展示会暨项目中期验收答辩会,展示会的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学工办林老师:595612/17858896612

附件: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学生科研创新项目(SRIP)中期检查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22日


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2023年SRIP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国家级、省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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