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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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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2023-06-12 17:18  

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3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时间

内容

相关说明及流程

学生

6月12-6月20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留宿申请

学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班主任\导师、带班辅导员、学院副书记签字确认后,发回给班级同学,以备线上申请时作为附件上传。

学生

6 月21日至28日

学生本人提出线上留宿申请

学生登录风华宁大app或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宁波大学公寓界面,点击“公寓申请”里的假期留宿申请,完善学生信息及留宿原因(务必以多方签字确认通过的纸质暑假住宿申请表作为附件上传,否则不予审批通过)并完成提交,等待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

学院

6 月22 日至29日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6月30日至7月1日

审核名单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7月2日

公示,留宿

暑假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公寓系统查询。

注意事项:暑假留宿时间段:7月13日-8月25日

1.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无住宿的学生不能申请暑假留宿。

2.本校应届毕业考上本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有暑假留宿需要的,请在申请提前入住时向学院同时申请暑假留宿,由学院负责审核、汇总,学生个人无需线上重复申请,申请时间同提前入住申请时间。

3.暑假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学生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处理;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4.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5.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学生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6.留宿学生离校请及时向学院报备动向,暑假期间不开放临时假期住宿申请。

注: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联系方式:87609739。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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