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凯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支持宁波大学教育事业发展,设立外国语学院“凯越奖学金”,以鼓励外国语学院学生积极学习、努力奋进;团学干部品学兼优、认真工作、努力进取;助力外国语学院学生专业能力的稳步提升,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类别
(一)“凯越杰出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奖予在外国语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全媒体中心、研究生会、社团担任部长及以上职位和在班级担任班长职务的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评定办法详见细则。
(二)“凯越优秀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奖予在外国语学院团委、党建中心担任部长及以上职位和在党支部担任书记或副书记、团总支、团支部担任书记的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评定办法详见细则。
(三)“凯越奋斗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奖予在校院认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具体评定办法详见细则。
二、 “凯越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本科生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研究生综合测评中道德品质无扣分;
3.本学年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处分记录和院内通报批评记录;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其中参评的本科生,体质健康水平须达到学校二等、三等奖学金评选要求(免测学生除外)。
6.在2024-2025学年至少参与下述活动并累计积分超过45分:
积分兑换情况表 |
10分 | 15分 | 20分 | 25分 | 30分 |
2024年田径运动会方阵、搏击操(健美操)或参赛(不同项目可以累加,上限2项) | 2025年“甬畔鹭说”提案大赛参赛 | 宁波大学第二十四届外文戏剧大赛参赛 | 2024年宁波大学迎新晚会参演 | 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的大型志愿服务(不同项目可累计) |
2024年“致知杯”新生演讲赛参赛 | 2024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多语种微宣讲大赛 | 宁波大学第二届中外大学生外文音乐交流大赛参赛 | 2025年“宁大潮音”思政微课大赛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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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明德杯”辩论赛参赛 | 2024年宁波大学大学生廉洁文化作品大赛参赛 |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届毕业生晚会参演 | 宁波大学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组队并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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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星企划大赛参赛 | 2024年10月、2025年5月真诚读书节系列活动之“最悦读书笔记”征集活动参与 | 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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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学年担任宿舍寝室长超过6个月 | 2024年10月真诚读书节系列活动之“我是领读人”活动参与 | 2025年研究生舞林大会暨“我与导师面对面”展示活动参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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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院组织“访企拓岗”活动(上限2次) | 2024年10月、2025年5月真诚读书节系列活动之“我的青春故事”活动参与 | 参加学院职业规划大赛,并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系统报名并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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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校或学院的社区文化节相关活动 | 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系统报名参与并通过 | 2024年10月、2025年5月真诚读书节系列活动之“我的青春故事”活动主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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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Easeyourself心理活动主理人并开展活动一次(上限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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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院微信公众号《外院朗读者》录音并成功发表(上限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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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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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凯越杰出奖”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每年根据参评学生规模确定各获奖等次名额,奖金金额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 “凯越杰出奖”评选具体条件
“凯越杰出奖”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统一按照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分数进行评选,分数高者优先。
奖项类别 | 杰出奖一等奖 | 杰出奖二等奖 | 杰出奖三等奖 |
学生工作述职评议 | 特别优秀 (≧90分) | 优秀 (≧85分) | 良好 (≧80分) |
该考核周期GPA名次 | 同专业 年级前30% | 同专业 年级前40% | 同专业 年级前50% |
在同等条件下,述职评议分高者优先。 |
四、“凯越优秀奖”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每年根据参评学生规模确定各获奖等次名额,奖金金额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 “凯越优秀奖”评选具体条件
“凯越优秀奖”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统一按照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分数进行评选,分数高者优先。
奖项类别 | 优秀奖一等奖 | 优秀奖二等奖 | 优秀奖三等奖 |
学生工作述职评议 | 特别优秀 (≧90分) | 优秀 (≧85分) | 良好 (≧80分) |
该考核周期GPA名次 | 同专业 年级前30% | 同专业 年级前40% | 同专业 年级前50% |
在同等条件下,述职评议分高者优先。 |
五、“凯越奋斗奖”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7000元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4000元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2500元 |
每年根据参评学生规模确定各获奖等次名额,奖金金额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凯越奋斗奖”评选具体条件
参评学生上学年GPA排名须位于同专业年级前50%,并按照参评学生上一学年取的各类学科竞赛成果进行赋分,以赋分高低排序确定获奖等次(文件后附),其中,竞赛等级以上一学年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宁波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目录为准。
A类学科竞赛:
级 别 | 奖 项 | 赋 分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0 |
二等奖 | 80 |
三等奖 | 70 |
省部级 | 一等奖 | 50 |
二等奖 | 40 |
三等奖 | 30 |
B类学科竞赛:按照A类学科竞赛相应奖项分值的80%计算。
暂未列入A、B类的高水平竞赛:按照A类学科竞赛相应奖项分值的50%计算,此类竞赛以学院当年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暂未列入A、B类的一般竞赛:按照A类学科竞赛相应奖项分值的25%计算,此类竞赛以学院当年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注:1.同一竞赛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计;设特等奖的,按一等奖的120%计;不设一、二、三等奖的,从最高级奖起取三级对应一、二、三等奖。
2. 以上竞赛成果涉及多人合作时,分配系数按照学院综合测评文件中规定的比例执行。
3. 对于全校各学院都可参与的公共类竞赛项目,以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组队项目或代表外国语学院参赛的,在基础分值赋分上额外乘以系数1.5。
六、评奖原则和评奖程序
(一)评奖原则
1.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
2.凯越“杰出奖”与凯越“优秀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凯越“奋斗奖”可以与“杰出奖”或“优秀奖”同步申报。
(二)评奖程序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凯越杰出奖”、“凯越优秀奖”、“凯越奋斗奖”每年十月评定(评定周期为上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介于本年度奖学金细则有所调整,故推迟至11月评定,本次评定周期为2024-2025学年,具体评定周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申报。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外国语学院“凯越奖学金”申请表》和《外国语学院“凯越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学院审核评审。学院根据“凯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按模块召开评审会,对参评学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开展答辩展示会,最终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学金。
七、其他
1.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奖学金不得用于购买奢侈品。
2.获奖者应以个人名义向凯越集团汇报学习、生活等情况并需向学院提供个人信息供整理成册,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印刷存档。
3.奖学金具体评选、发放情况将结合学院当年度学生工作实际进行统筹安排,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范紫婴 13858243728
李航宇 13780101826
附件1:外国语学院“凯越杰出奖”申请表
附件2:外国语学院“凯越优秀奖”申请表
附件3:外国语学院“凯越奋斗奖”申请表
附件4: 外国语学院“凯越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5: 2025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目录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11月11日
本办法经外国语学院第24次党政联席会通过,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支持宁波大学教育事业发展,设立外国语学院“凯越奖学金”,以鼓励外国语学院学生积极学习、努力奋进;团学干部品学兼优、认真工作、努力进取;助力外国语学院学生专业能力的稳步提升,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类别
(一)“凯越杰出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奖予在外国语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全媒体中心、研究生会、社团担任部长及以上职位和在班级担任班长职务的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评定办法详见细则。
(二)“凯越优秀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奖予在外国语学院团委、党建中心担任部长及以上职位和在党支部担任书记或副书记、团总支、团支部担任书记的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评定办法详见细则。
(三)“凯越奋斗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奖予在校院认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具体评定办法详见细则。
二、 “凯越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本科生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研究生综合测评中道德品质无扣分;
3.本学年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处分记录和院内通报批评记录;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其中参评的本科生,体质健康水平须达到学校二等、三等奖学金评选要求(免测学生除外)。
6.在2024-2025学年至少参与下述活动并累计积分超过45分:
积分兑换情况表 |
10分 | 15分 | 20分 | 25分 | 30分 |
2024年田径运动会方阵、搏击操(健美操)或参赛(不同项目可以累加,上限2项) | 2025年“甬畔鹭说”提案大赛参赛 | 宁波大学第二十四届外文戏剧大赛参赛 | 2024年宁波大学迎新晚会参演 | 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的大型志愿服务(不同项目可累计) |
2024年“致知杯”新生演讲赛参赛 | 2024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多语种微宣讲大赛 | 宁波大学第二届中外大学生外文音乐交流大赛参赛 | 2025年“宁大潮音”思政微课大赛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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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明德杯”辩论赛参赛 | 2024年宁波大学大学生廉洁文化作品大赛参赛 |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届毕业生晚会参演 | 宁波大学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组队并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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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星企划大赛参赛 | 2024年10月、2025年5月真诚读书节系列活动之“最悦读书笔记”征集活动参与 | 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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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学年担任宿舍寝室长超过6个月 | 2024年10月真诚读书节系列活动之“我是领读人”活动参与 | 2025年研究生舞林大会暨“我与导师面对面”展示活动参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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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院组织“访企拓岗”活动(上限2次) | 2024年10月、2025年5月真诚读书节系列活动之“我的青春故事”活动参与 | 参加学院职业规划大赛,并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系统报名并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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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校或学院的社区文化节相关活动 | 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系统报名参与并通过 | 2024年10月、2025年5月真诚读书节系列活动之“我的青春故事”活动主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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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Easeyourself心理活动主理人并开展活动一次(上限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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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院微信公众号《外院朗读者》录音并成功发表(上限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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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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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凯越杰出奖”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每年根据参评学生规模确定各获奖等次名额,奖金金额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 “凯越杰出奖”评选具体条件
“凯越杰出奖”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统一按照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分数进行评选,分数高者优先。
奖项类别 | 杰出奖一等奖 | 杰出奖二等奖 | 杰出奖三等奖 |
学生工作述职评议 | 特别优秀 (≧90分) | 优秀 (≧85分) | 良好 (≧80分) |
该考核周期GPA名次 | 同专业 年级前30% | 同专业 年级前40% | 同专业 年级前50% |
在同等条件下,述职评议分高者优先。 |
四、“凯越优秀奖”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每年根据参评学生规模确定各获奖等次名额,奖金金额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 “凯越优秀奖”评选具体条件
“凯越优秀奖”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统一按照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分数进行评选,分数高者优先。
奖项类别 | 优秀奖一等奖 | 优秀奖二等奖 | 优秀奖三等奖 |
学生工作述职评议 | 特别优秀 (≧90分) | 优秀 (≧85分) | 良好 (≧80分) |
该考核周期GPA名次 | 同专业 年级前30% | 同专业 年级前40% | 同专业 年级前50% |
在同等条件下,述职评议分高者优先。 |
五、“凯越奋斗奖”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7000元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4000元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2500元 |
每年根据参评学生规模确定各获奖等次名额,奖金金额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凯越奋斗奖”评选具体条件
参评学生上学年GPA排名须位于同专业年级前50%,并按照参评学生上一学年取的各类学科竞赛成果进行赋分,以赋分高低排序确定获奖等次(文件后附),其中,竞赛等级以上一学年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宁波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目录为准。
A类学科竞赛:
级 别 | 奖 项 | 赋 分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0 |
二等奖 | 80 |
三等奖 | 70 |
省部级 | 一等奖 | 50 |
二等奖 | 40 |
三等奖 | 30 |
B类学科竞赛:按照A类学科竞赛相应奖项分值的80%计算。
暂未列入A、B类的高水平竞赛:按照A类学科竞赛相应奖项分值的50%计算,此类竞赛以学院当年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暂未列入A、B类的一般竞赛:按照A类学科竞赛相应奖项分值的25%计算,此类竞赛以学院当年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注:1.同一竞赛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计;设特等奖的,按一等奖的120%计;不设一、二、三等奖的,从最高级奖起取三级对应一、二、三等奖。
2. 以上竞赛成果涉及多人合作时,分配系数按照学院综合测评文件中规定的比例执行。
3. 对于全校各学院都可参与的公共类竞赛项目,以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组队项目或代表外国语学院参赛的,在基础分值赋分上额外乘以系数1.5。
六、评奖原则和评奖程序
(一)评奖原则
1.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
2.凯越“杰出奖”与凯越“优秀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凯越“奋斗奖”可以与“杰出奖”或“优秀奖”同步申报。
(二)评奖程序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凯越杰出奖”、“凯越优秀奖”、“凯越奋斗奖”每年十月评定(评定周期为上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介于本年度奖学金细则有所调整,故推迟至11月评定,本次评定周期为2024-2025学年,具体评定周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申报。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外国语学院“凯越奖学金”申请表》和《外国语学院“凯越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学院审核评审。学院根据“凯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按模块召开评审会,对参评学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开展答辩展示会,最终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学金。
七、其他
1.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奖学金不得用于购买奢侈品。
2.获奖者应以个人名义向凯越集团汇报学习、生活等情况并需向学院提供个人信息供整理成册,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印刷存档。
3.奖学金具体评选、发放情况将结合学院当年度学生工作实际进行统筹安排,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范紫婴 13858243728
李航宇 13780101826
附件1:外国语学院“凯越杰出奖”申请表
附件2:外国语学院“凯越优秀奖”申请表
附件3:外国语学院“凯越奋斗奖”申请表
附件4: 外国语学院“凯越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5: 2025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目录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11月11日
本办法经外国语学院第24次党政联席会通过,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