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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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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志愿者时间认证和相关若干注意事项
2023-03-22 10:58 外国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一、青志活动的签到表

(一)签到表需要志愿者本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

(二)活动时间不得有涂改,否则作废。

(三)青志活动的签到表一定要是标准的纸质表,不允许是电子表格。若大家有自己组织的青志活动要开展并需要签到表的,应提前向外院青协报备并询问签到表的格式。

二、志愿活动申请及时间认证流程

(一)院、校级活动区分,对于班级、社团组织的志愿活动一般都是院级活动;若志愿者与志愿者所属的学院不同,则均为校级活动。

(二)对于活动策划,若新学期第一次申请长期的或常规性的志愿者活动,则需将活动策划发到学院青协。活动策划中应当明确活动具体内容、组织人及其学号、联系方式(长号)。

(三)关于班级青志活动:活动负责人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交活动签到表及活动照片至学院青协处。

(四)线上活动申请规范

1.活动名称:

申请名称栏目填写:活动申请严格按照“活动时间+组织方+活动具体名称”的格式填写(例如:10月1日校青协暖洋洋爱心家教)。若活动组织方不以该格式填写,则活动申请不予通过,在第一次告知后再次上交仍存在格式错误,则活动不予审核。

活动名称栏目填写:填写具体活动名称即可。

2.活动类型:一般青年志愿者活动统一选择“定向活动”,若活动类型填写错误,则活动申请不予通过。

3.活动时间:

(1)活动申请时间:公开活动必须在活动开展前三个工作日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定向活动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由活动申请方自行选择。报名时间截止后可在“我组织的活动”栏确定志愿者名单。

(3)志愿服务时间:活动申请时填写一个预估值(例如:“2小时”)。实际服务时间在活动认证时需按照活动签到表的实际情况,手动添加或修改志愿服务时间。

4.人数需求:填写时需确定实际参与人数。若已过报名截止时间,系统中的活动报名人数仍少于申请时填写的需求人数,系统会自动将此次活动撤消。

5.活动所在学院:活动组织方填写的志愿服务活动所在学院,应以该活动组织方隶属的学院或组织为准。

(五)活动过程中,活动负责人应如实进行志愿者签到表的填写及活动照片整理,若是校外服务,则要求被服务方在签到表中备注栏处填写被服务意见并盖章予以确认。

三、非志愿服务活动

(一)非公益性的活动(话剧、晚会、比赛等)的表演、后勤、现场的组织以及校内所有活动的策划、排练、摄影、文字工作等一律不算志愿者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校青协认证部取得联系。

(二)讲座中当听众,景点当游客,比赛中当观众、评委和啦啦队等活动。

(三)任何含有高于15元/小时酬劳的活动,如勤工俭学等有酬劳的值班、商业兼职等活动。

(四)非公益类问卷调研,如“学生今日校园使用情况”、“某app对学生的影响”等活动。

(五)宣传社会或商业机构的地推活动,如宣传“云闪付app”的地推活动等。

(六)竞技类比赛队员平时的训练和专业人士对其的辅导的活动。

(七)转发推广软件的活动,如“今日校园”推广活动等。

(八)各类学生组织/社团组织内部的非公益的宣传服务活动(如内部人员的招新、值班、摄影、文字、摆摊、宣传、发传单、比赛、选拔等)。

(九)帮助盈利性团体分担工作的活动。

(十)在校期间以个人名义在校外进行的活动。

(十一)寒暑假期间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志愿活动。

(十二)宣传类的视频拍摄和剪辑活动。

四、关于青志时间的一些备注

(一)校外活动的乘车时间算入青志时间,吃饭及休息时间不算入青志时间。

(二)原则上一天的青志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果实际活动超过8小时,需要提前告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并作出说明或上交相关活动照片与纸质证明材料。

(三)对于在校期间以个人名义在校外参加的活动,如需时长证明等,需自行联系相关活动组织方开具证明,校内志愿服务时长则不给予认证服务时间。

(四)学院青协及社团应相关单位(如后勤、物业、教学楼负责人等)需求来申请校园服务类活动(如教学楼清扫、大草坪捡垃圾、自行车摆放、图书馆阅览室打扫等)时需要附带相关单位的纸质证明材料及活动照片。

(五)对于院校专业礼仪队的志愿服务,4个小时以内及4个小时,原则上青志时间按照实际服务时间乘以1.5计算所得,4个小时以上,原则上超出4小时部分的青志时间按照实际服务时间乘以1.75计算所得。有需要礼仪的活动请联系院校级礼仪队,由礼仪队成员参加,此外的礼仪活动一律不乘系数。

(六)关于活动开始前的彩排:如需申请,必须提前告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志愿者活动青志时间按实际彩排时间乘以0.5计算所得。若未提前告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不予认定青志时间。(注:表演类型的志愿者活动开始前的排练时间不予认定)

(七)关于文字志愿者和摄影志愿者:如需申请,必须提前告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经批准后,认证志愿者活动青志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未提前告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不予认定青志时间。

(八)各学生团体每次组织需要向外招募志愿者的活动时,需要将包括各项职责分配的活动策划递交至校青协认证部邮箱,策划中需明确指出由内部人员负责的工作岗位及其所需人数和向外招募的志愿者负责的岗位及其所需人数,其中担任内部人员岗位的学生组织成员不给予青志时间,担任其他岗位的外部志愿者在相应的认定流程后给予青志时间。

(九)活动开始前,若要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原则上需在策划中指出培训的内容和培训时长,在活动开始前提交至校青协认证部邮箱,并在活动申请中说明培训详情,经认证部商讨后决定是否给予青志时间。

(十)对于寒暑假假期进行的非校内组织的个人及团体的志愿活动(例如支教活动),个人及团体如需时长证明等,需自行联系相关活动组织方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开具时间证明,校内志愿服务时长则不给予认证服务时间,在进行星级志愿者的评定时同时提交校级青志时间的证明截图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通过审核的截图证明,两者相加符合星级志愿者要求即可通过星级志愿者评定。对于寒暑假期间在国家青志系统中没有登记的组织中进行的志愿服务,校青协在评定星级志愿者称号时将不把该部分时间纳入统计的范围内。

(十一)原则上超过半年的青志活动不可再申请青志时间。若有特殊情况请向校青协认证部申请上报,经协商通过后予以青志时间认定

(十二)关于研究生的青志时间,以在本校研究生阶段所做志愿活动的青志时间为准。

(十三)关于体育比赛的裁判青志问题,认证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如是否有报酬等)决定是否给予青志认证。

五、关于联系渠道

  如有活动认证需要,请咨询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电话0574-876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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