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立项研究生:
外国语学院2019年度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附件1)自2019年3月立项公示以来已有一年。为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项目结题要求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已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须由负责人上交纸质和电子版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1)纸质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结题报告(附件3,负责人签字、导师签字);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封面写上班级、学号、姓名、指导老师、本人联系电话。(2)电子材料清单:结题报告(与纸质版保持一致);论文电子材料压缩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项目因故无法按期结题的,须由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的《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注: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项目负责人为2017级研究生的,结题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
以上提及的纸质材料上交地点:李达三外语楼106学工办,上交时间:正式开学后两周内,电子材料同期发送至chenwenyi@nbu.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陈老师。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清单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和决算表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