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大外院团字〔2019〕1号
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9年度SRIP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配合我校“双一流”高校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科研项目促进知识学习、锤炼意志品质、激发创新思维的作用,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加强本、专科学生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10〕176号)的相关精神和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整体部署,2019年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tud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rogram,下文简称校级SRIP)项目的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在教师指导下申报本项目课题。
二、项目类型
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申报);
2.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 科技发明制作。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需经学院、学校两级评审。
1. 学院评审
学生向学院提出立项申请,在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团委学生科研项目中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按排序向学校推荐项目。各学院可推荐项目数见“各学院可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一)。有意向申报同学请于2月27日15:00前将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工办106,电子表发送至fflcxcy@163.com
2. 学校评审
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19年度校级SRIP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
四、注意事项
按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2019年立项的SRIP重点项目,将作为2020年新苗人才计划的主要推荐项目,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学院重点推荐项目的成员组成。
五、相关要求
1. 宁波大学校级SRIP项目参与研究人员不得多于5人,指导老师不多于2人。
2. 2019年度SRIP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若确因研究需要,需延长时间的,需在申请表中注明,但一般不得迟于2020年9月结题。
3. 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需发表一篇及以上相关研究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
4. 项目负责人已承担2018年度SRIP、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等校级科研项目,暂不受理;
5.SRIP项目经费在项目验收结题完成后,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资助标准给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发放经费补助;考核不合格项目,不予以资助。
6. 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请参见《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办法(修订)》。
7.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发动,认真指导,总结规律,努力做好2019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加强过程管理,使该计划真正成为学生熟悉科研过程,了解科研规律,提升科研素养的平台。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574-87600462
附件:宁波大学各学院2019年SRIP项目立项推荐分配数
共青团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附件一
2019年校级SRIP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总项目 |
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
商学院 |
49 |
19 |
30 |
法学院 |
27 |
11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2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22 |
9 |
13 |
体育学院 |
15 |
6 |
9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18 |
6 |
12 |
外语学院 |
22 |
9 |
13 |
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 |
22 |
8 |
14 |
音乐学院 |
5 |
2 |
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3 |
5 |
8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2 |
5 |
7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30 |
12 |
18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26 |
11 |
15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35 |
15 |
20 |
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
26 |
10 |
16 |
海运学院 |
25 |
10 |
15 |
海洋学院 |
23 |
10 |
13 |
食药学院 |
14 |
6 |
8 |
医学院 |
34 |
14 |
20 |
科学技术学院 |
49 |
19 |
30 |
阳明学院 |
15 |
6 |
9 |
联合学院 |
13 |
5 |
8 |
总计 |
500 |
200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