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综合测评是研究生奖学金、个人荣誉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做好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20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测评对象
外国语学院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测评时间
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9日
测评依据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试行)》(附件1)
测评流程
1.研究生本人测评并提供佐证材料,开展自评。本人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表》(附件2),表格内需详写加分说明,每项加分必须按要求附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项,赋分无效。
2.班级成立综合评价评议小组,进行班级内部审核、评定、公示,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学生代表由学生公开推选,其中非班委成员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组评议小组成员总人数1/3;
3.学院对各班上报评议结果进行审议,对照本办法开展学院评议;
4.学院归档,并作为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荣誉奖评定依据。
具体时间安排
1. 9月24日-9月27日,开展自评和班级评议,完成班级内部材料审核。
2. 9月28日14:00前,各班上交所有材料。包括附件2纸质版(每人一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 9月28日14:00,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分数审核,每班需派两名代表前来。地点外语楼210。当天下午确定每个模板的最高分。
4. 9月29日15:00点前各班算出折后各模块分数,填写《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班级结果确认表》(附件3),完成班内公示后电子档先行报送至chenwenyi@nbu.edu.cn,纸质版经班级同学签字后最迟于9月30日上交至学工办106。
5. 9月29日15:30,汇总各班公示无异议后的《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班级汇总表》,作为本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荣誉奖评定依据。
注意:
1.结合2019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相关问题,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对《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试行)》进行部分修改,如有疑议请在9月24日16:30前将真实署名的意见发送至chenwenyi@nbu.edu.cn,待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后答复。逾期提交的意见将待下一年度审议。
2.本次研究生综合测评与国家奖学金同期进行,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待学校明确学院可评定名额后公布,请各位同学注意材料上报的时间截点,逾期不候。
3.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报,不接受私人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462
联系邮箱:chenwenyi@nbu.edu.cn
附件:外国语学院2020年研究生综合测评附件材料
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4日